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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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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商场、超市、路边的便利店、服装店……商标无处不在,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高,品牌意识也日益增强,因此商标注册案件也逐渐增多。但是好的商标资源是有限的,你如果不抓紧时间注册,别人就会抢先注册。就像到点打烊的饭店,就算再好的美食,晚了就轮不到你吃了。在商标注册申请量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商标名称选取不当也会导致商标被驳回,那么该如何给你的商标一个好的名称,且能提高重庆商标注册成功率呢?  

一、学会区别商标称号和公司称号   对于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企业而言,可能会认为公司称号注册下来,商标也随之能够请求,其实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公司称号是区域性的,商标是全国性的,请求前检索的规模是不一样的,因而结果也必定不一样,公司称号不一定能够请求成为商标称号。   

二、商标名称不要选取过于大众化的词汇   由于商标注册申请量较大,很多人喜爱运用群众词汇作为商标称号注册,而这样的商标称号重合率十分高,如果没有经过商标查询,会大大降低商标注册的成功率。这时候小编建议您找一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在代理公司的建议下组合自己的商标名称,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如何提高商标名称通过率?

三、表明产品功能及特征的词汇勿用   在注册时也要防止运用行业界通用词汇,防止运用表明产品特征的词汇。如第9类电子通讯,许多商标喜爱带“通”字;第25类是服装类,则喜爱带“美”、“好”、这些字眼区别性比较低,商标名称通过率也较低。   

四、虚词勿用   商标名称的选取是一门学问,因此在确定你的商标名称之前要做好商标查询工作,比如一些虚词就不能用,有“之”、“斯”、“特”、“尔”、“乎”之类的虚词的商标通过率较低,比方“东方龙”与“东方之龙”商标,后者一般会因为前者而注册失利。   

商标的名称好比一个人的名字,好的名称能让别人快速记住你,商标名称是用于宣传商标和品牌的重要载体,因此商标名称的选取显得尤为重要。

今天华诺知识产权从7个方面来谈谈商标侵权: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指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二是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在认定这类侵权行为时,不以销售商是否有过错为前提,只要销售商客观上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可认定侵权成立,只不过销售商在证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说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已。所谓合法取得商品是指通过公开的形式,在合法的交易市场购得的商品;说明供货者身份,应当是真实的且相对方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寻找到,未达到这个标准,不能认为说明了提供者。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擅自制造是指商标印制单位未经授权或无正当手续而制造商标标识;伪造是指故意制造假冒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

(四)反向假冒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将注册商标人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其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直接使用或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是采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借用他人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信誉,推销附有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提高自己商标的声誉。反向假冒行为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擅自在他人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借他人的优质商品为自己树立品牌,其后果使商标权人失去利用商标树立产品信誉的机会,违背商标和商品不可分离原则,侵害商标权人利益,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该行为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的和该驰名商标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之上,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其在其他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混淆,进而使该驰名商标的特殊吸引力与识别作用发生弱化的行为。驰名商标淡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一定方式丑化有关驰名商标;二是以一定方式暗化有关驰名商标;三是以间接的曲解方式使消费者将商标误解为有关商品普通名称。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第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商标侵权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化,判判时必须针对具体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运用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要素综合分析,方能做出正确的认定。

一、扼要说明 

人民法院要对注册商标权采纳产业保全办法的,应到商标局处理产业保全手续。 

二、处理步骤 

法院履行人员带着有关书件直接到商标局改变续展处处理。

三、产业保全书件的预备 

(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公布的《对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产业保全的解说》,人民法院恳求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权实施产业保全办法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协助履行通知书; 

2、有关民事裁定书、判决书; 

3、法院介绍履行人员前来对注册商标进行产业保全的介绍信; 

4、履行人员的证件。  

(二)具体需求  

1、一切书件应当字迹整齐、明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  

2、协助履行通知书应载明需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称号、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对注册商标进行保全的内容,包含制止转让、刊出注册商标、改变注册事项和处理商标权质押挂号等事项。 

 四、注意事项 

1、被履行人有必要与注册人共同。

2、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履行通知书之日起核算。假如需要对该注册商标权持续采纳保全办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从头宣布协助履行通知书,需求持续保全。不然,视为自动免除对该注册商标权的产业保全。 

3、人民法院对现已进行保全的注册商标权,不得重复进行保全。

4、对在一样或许相似产品上的一样或许近似商标,应同时查封为宜。 

5、查封期限不该超出查封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6、对商标注册请求不能查封。 

7、协助履行手续完备,商标局签收《送达回证》。 

五、格外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而,一切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令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完结,假如今后发作变化,或许在处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招待人员的需求不共同的,应以招待人员的需求为准。  

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出质人与质权人需一起到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如出质人或质权人中有任何一方持对方的委托书也可以申请办理。

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3、主合同及著作权出质合同;

 4、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作品权利证明;

 5、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6、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7、经过价值评估、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或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价值评估报告;

 8、著作权登记证书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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